通化市山城公证处在二00六年根据要求由原市公证处、东昌区公证处、二道江区公证处合并成立,并经司法部备案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公证权的司法证明机关,本处现有经司法部注册登记的公证员8人,其中高级公证员3人,中级5人,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8人,也是通化市唯一公证处。
公证处位于东昌区秀泉路12号,(军嫂一条街,市政府浴池前20米处)办公面积753平方米。法定代表人:孙波
近年来,本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努力为通化经济及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先后办理了大量社会影响较大的公证业务案件如亚泰集团收购通化市特种水泥集团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市政府重点工程棚户区改造办理证据保全,劳动局小额反担保公证,中行、工行、农村郊区信用社大额借款公证等。多年来被省司法厅、通化市政府及市司法局评为文明公证处、先进公证处以及先进单位等荣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证服务领域会越来越广,本处将把握公证发展的契机,充分发挥公证的“证明、服务、沟通、监督”职能,努力为我国公民、法人及港澳台胞、华侨、国际友人提供高效,一流的法律服务,为促进和保障通化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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